浙江省供销社关于深化"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align=center][size=5]浙江省供销社关于深化"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size][/align][align=center]浙合指〔2013〕52号[/align]
各市、县(市、区)供销社,省社本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供销总社关于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供销社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供销社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深化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以下简称"三位一体")建设,打造"三位一体"升级版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三位一体"建设的重要意义
"三位一体"是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时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近些年来,全省供销社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革创新,发挥供销合作优势,大力推进与专业生产的合作,有效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为农服务小额融资平台、为农服务综合经营平台,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三农"和发展供销合作事业的新经验、新路子,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践证明,"三位一体"既顺应国内外合作制发展的趋势,又符合当前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是对农村新型合作体系的有益探索。"三位一体"可以形成供销社在为农服务中的特有作用,可以有效地组织农民,帮助千家万户小生产的农民对接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是新形势下供销社改革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的一条新路子。各级供销社要从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三位一体"建设的重大意义,抓住有利时机,下真功夫、苦功夫,努力使这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的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供销总社关于供销社服务"三农"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供销社的骨干作用,立足供销合作,加强与专业生产合作,融合信用合作,以产销对接和资金互助为主要内容,建设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
工作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建成产销对接的农产品流通经营主体350个,农产品经营总额达到800亿元,参办领办的专业合作社发展到4000家,农村金融服务和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到100家以上。通过努力,"三位一体"更加完善,为农服务作用更加明显。
基本要求:一是要坚持为农服务,发挥供销社主体优势,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面向市场,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增强改革动力和发展活力;三是坚持联合发展,广泛开展系统内外的联合与合作,不断提高供销社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深化供销合作,提升经营服务能力。一是加快县联社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县联社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切实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等职能。要建立健全"三会"制度,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要坚持开放办社、联合发展的有效做法,努力扩大供销社的组织基础,拓展为农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要强化社有资产监管,加快资产整合与开发,切实履行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要加强对社有企业的指导服务,依法完善内部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力和风险管控能力。二是加强基层社建设。贯彻落实省社《关于加快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经营服务网点乡镇全覆盖的要求,全面实施基层组织"网络工程",进一步增强基层社的发展活力、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要以经营服务综合体建设为主要抓手,按照"布局合理、功能清晰、服务配套、制度健全"的要求,采取提升、改造、新建等多种形式,扩充和提升基层社为农服务功能,真正形成区域性为农服务的综合经营服务平台,到2015年,全省力争建成660个经营服务综合体。实施基层社"振兴计划",扎实开展薄弱基层社"对口帮扶"活动,组织系统内20 强县级社、50强企业和50强基层社,与全省薄弱基层社开展具体的帮扶。三是深入实施社有经济"强企工程"。要紧紧把握转型升级的主线,立足本业,按照市场规律调整优化经营结构,着力强化经营创新,深化一体化、品牌化、走出去战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大力实施名品、名企、名家"三名"培育行动计划;打破"路径障碍",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拓展新经营领域,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深化企业改革,推进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增强企业活力。
(二)加强专业生产合作,服务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增效。一是加大参办专业合作社力度。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利用供销社人才、网络、组织、营销等优势,采取产权结合、牵头领办、业务连接、项目扶持等多种方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要以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为抓手,指导专业合作社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体制机制,扩大规模和效益,更好地惠及农民社员,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带动力。二是保障农资供应。要继续发挥农资供给和市场调控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支农惠农系列活动,强化农资技术服务,推行庄稼医院、"田保姆"、"全优保"等个性化、综合化服务,实现农资供应与农业生产的无缝对接。三是加强农业专业化服务。以服务农业"两区"建设为重点,搭建育种、播种、植保、机收、销售一体化的服务平台,建设示范性的现代农业精品园和种养殖基地,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
(三)加大产销合作力度,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一是要大力培育各类农产品营销主体,打造农产品购销新军。发展农产品流通,一方面要重点扶持发展与农民建立稳定产销协作关系的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批发市场和直销网点等各类主体,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品牌知名度高、具有竞争力的购销龙头企业。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供销社各类行业协会,特别是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的作用,大力培养农产品营销人才,建立一支熟悉农产品产销、具有现代营销理念的农产品经纪人队伍。二是要构建多层次市场销售网络,加快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要着力构建起以区域市场为龙头,集产地市场、农贸市场、展示配送中心、直供直销点以及加工冷链仓储于一体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要加快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组建配送公司、物流中心,发展农产品配送业务;要充分发挥品牌、商号、管理、技术的纽带作用,采取联合管理、战略联盟、集中采购等方式,加强与专业合作社的对接,整合资源,推进农产品直销体系建设;要研究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推广运用新技术,强化信息化管理,提高仓储运输、冷链物流能力,降低流通损耗率。三是要搭建合作平台,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产销对接。要积极开展与超市、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农产品产销的联合合作,推广合同交易、拍卖、经纪人代理、代储代销等交易方式,发展多渠道、多形式和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要加大直销配送,积极推进以超市、社区蔬菜直销店为载体的平价农产品产销对接,以院校为对象的农校对接,以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为对象的社会性农产品产销对接;要进一步完善中国茶叶拍卖交易服务中心的建设功能,发挥其在茶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建立集电子认证、网上交易、电子银行结算、第三方物流配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模式,在全省启动"特色中国·百馆万店"工程建设,打造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
(四)创新信用合作,提高为农融资服务能力。一是积极发展合作组织外部融资服务。供销社系统已经建立的各类融资服务机构,要根据各自特点和优势,为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提供支持和帮助。农信担保公司要延伸业务触角,通过设立担保基金、创新担保品种和担保业务、完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等手段,建立和完善与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紧密连接的信用体系。供销社发起或参与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尽可能扩大合作社借款规模,提供更多适合农村信用特点的小额贷款业务。二是积极发展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资金互助社(会)要积极增资扩股,创新融资服务方式,完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为社员服务的能力。当前重点要抓好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会建设,按照内部互助合作、制度健全、依法运行的原则,以领办参办的合作社强社为切入点,在尊重社员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和支持合作社创办合作社资金互助会,结合实际开展灵活多样的小额资金互助活动。三是开展各种形式的资金联保互保业务。充分利用基层合作组织、社有企业等平台,形成合作社与担保公司、合作社与金融机构、合作社与合作社之间的信用合作关系,建立与生产、流通紧密结合的资金互助模式。四是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在合作社内部开展育信、征信、评信、用信等工作,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的记录、征集、评价、应用机制,积极开展各种支付、结算等便利活动,为构建安全有效的资金互助体系创造条件。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供销社要把"三位一体"建设列入重要日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抓,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要从各地实际出发,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制定"三位一体"建设工作规划,明确任务,确定实施的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为此,省社成立深化"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马柏伟主任任组长,张悦、王东方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劳赐铭(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包中海、吴建鸿、徐钢军组成。
"三位一体"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全省供销社要以高昂的士气、必胜的决心持之以恒地抓好。要切实改进作风,加强自身建设,以实际行动抓好工作落实。要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路子,不断提高"三位一体"建设水平。
浙江省供销社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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