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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银监:关于庆阳市西峰区彭原乡泰信农村资金互助社定向募股方案的批复

本帖最后由 sunny 于 2016-7-12 14:47 编辑

中国银监会庆阳监管分局

关于庆阳市西峰区彭原乡泰信农村资金互助社定向募股方案的批复


庆银监复〔2016〕3号



庆阳市西峰区彭原乡泰信农村资金互助社:

你互助社上报的《关于庆阳市西峰区彭原乡泰信农村资金互助社募股方案申请书》(庆泰发〔2016〕3号)文件收悉。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经庆阳银监分局2016年3月7日行政许可审核委员会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互助社定向募股方案。

二、同意你互助社在彭原乡辖区内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募集股金1565户,金额1120万元。其中:农民股1560户,金额948万元;农村小企业股5户,金额172万元。

三、募股后股本总额控制在2000万元,入股社员2027户。其中:农民社员2015户,金额1732万元,农村小企业社员12户,金额268万元。

四、你互助社应自募股方案批复后6个月内完成募股工作。募股工作完成后,需凭募股实施情况报告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等材料向我分局申请变更注册资本。

五、要求你互助社必须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依法合规办理募集股金业务,不得强制借款人以借款资金投资入股,不得搞存款化股金,若有违规者,将严肃处理。

此复。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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