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合作经济:浙江省平湖市新当湖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实践探索
浙江省平湖市新当湖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实践探索
平湖市新当湖农村资金互助社呈现出的新特点,筹备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为它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先决条件。但作为农村金融领域的新生事物,它不可避免地在规模、资金、社员互信等多方面等存在问题,我们相信随着政策环境的优化,资金互助社将在发展中突破瓶颈,逐步走向完善。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浙江省平湖市新当湖农村资金互助社于2011年1月17日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并于3月30日正式开张营业,成为嘉兴市首家,也是全省第一家由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村资金互助社。
该资金互助社经过近一年的紧张筹备,由平湖市供销合作社(农合联)牵头发起,依托平湖市新当湖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四季对虾专业合作社和新中大生猪产销专业合作社而组建。现有社员317个,股金总额500万元。经过两个月的实际运作,初显成效,目前已吸收了78户社员的存款,总计213万元,已将贷款发放给65户社员,金额达646万元。
呈现新特点
依托多个专业合作社组建。农业生产有很强的周期性,在不同的生产阶段,对金融服务有不同的需求。依托单个合作社、单一产业组建资金互助社,随之带来的问题是金融的供求服务不能有效地适应生产的需要,这既不利于资金互助社自身的收益,也不能很好满足社员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而依托多个专业合作社、多个不同的产业组建资金互助社能够较好地解决上述问题,不同产业之间在资金的需求上起到很好的互补作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社员地域分布广。资金互助社社员不仅限于某个村或镇,而是遍布全市,这为资金互助社的发展留有很大的空间,也有利于扩大资金互助社的影响,为以后增资扩股,吸收更多的合作社社员加入到资金互助社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全省第一家由供销合作社领办并入股的资金互助社。平湖市供销合作社直接参与了筹建工作,组织考察,主持起草相关的文件报告,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并出资入股,创全省资金互助社先例。它的创立,顺应了平湖市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的方向,丰富了供销合作的内涵,标志着供销合作事业向更广阔的领域拓展。
筹建中把握关键环节
宣传引导,统一思想。农民作为资金互助社参与的主体,他们的观念相对滞后,要理解和接受这个新生事物需要一个过程,应该予以必要的引导。在筹建过程中,平湖市供销合作社先后召开十多次大小会议,同时,通过座谈和走访等多种形式,统一思想,为组建工作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
依托的专业合作社应具有较高的规范化水平。新当湖农村资金互助社依托的三家专业合作社都是省级示范合作社,规范化水平较高,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因此,筹建过程中得到了专业合作社大多数社员的信任和支持。同时,把好社员入口关,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把诚实守信,又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员作为重点对象,吸收进资金互助社。
把专业银行作为合作伙伴。资金互助社白手起家,缺乏人才、技术以及内部运行和风险防范的成熟机制。因此,筹建初始把平湖市农村合作银行作为合作伙伴,得到了他们的热情指导,少走了许多弯路,在人员培训、制度完善、接库送库等方面提供了许多便利,并将在业务方面开展合作。
总经理人选关系成败。选好经理人是资金互助社成败的关键。选聘的人才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既要热爱“三农”工作,又要熟悉业务,能处理好服务与效益的关系。而到其他商业银行聘请在职的人员,成本太高。经反复物色,聘请了一位退休的原信用社主任担任总经理,这名同志长期从事“三农”服务工作,熟悉业务,是比较理想的人选。
争取政府重视,部门配合。新当湖农村资金互助社在筹建过程中,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建立了由分管金融和农村工作的两位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市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筹建工作小组关于筹建情况的汇报,并在开办费、风险补偿以及税收等方面予以扶持。市金融办、银监办、工商局、农办等部门也十分支持,这些都为资金互助社的创立营造了良好环境,确保了筹建工作完满完成。
发展中的问题靠发展解决
规模问题。新当湖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全省现有的7家资金互助社中规模最大,但由于政策的限制,整体规模仍然偏小,对照其自身内在的发展要求和社员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还远远不够,发挥的作用还十分有限。因此,做好增资扩股,吸收更多的农民和农业企业加入到资金互助社是下一步的必然选择。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和其他金融单位的业务合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营业网点问题。目前,资金互助社由于受财力等限制,仅有一个营业网点,给社员存贷款带来不便,特别是存款业务,并且这种状况按照其自身的实力在短期内很难改变。因此,能否将市农村合作银行的营业网点为我所用,利用它的金穗卡将其中的某个段号给资金互助社,这样,社员可以就近到农村合作银行的营业网点存款取款,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上级相关部门的协调。
运作成本问题。资金互助社的成本构成中,固定成本占了很大的比重,在一定范围内,该成本不会随着规模的扩大而增加,因此,要降低单位固定成本,必须把规模做大。按照“量本利”分析法,要实现盈亏平衡,至少要达到1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放贷规模。因此,一方面,要加强成本核算,做好增收节支,另一方面,要切实做好储蓄及融资等基础工作。
社员对资金互助社的信任问题。相对于以国家信用为背景的传统银行机构存款保障机制而言,农村资金互助社以自己的法人财产作为存款支付保证,实力还非常有限,在执行相同利率条件下,以及预期支付能力的不确定性,社员一般不会将大额存款存入资金互助社。因此,一方面要坚持民主办社的原则,密切与社员的联系沟通,真正与社员结成利益共同体。另一方面,要严格贷款风险防范机制,千方百计杜绝不良贷款。
上述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只能通过发展来解决,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规模逐步扩大,运作不断规范,相信这些问题都会逐步得到缓解和解决。
新事物需要良好环境和平台
建议一:资金互助社发展需要更宽松的政策环境。创办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央一号文件作出的战略决定,各级党委、政府要为其发展创造更宽松的政策环境,正确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目前,现有政策对资金互助社要求过高,限制太多,配套政策太少,给这个新生事物提供的适宜生存的土壤不足。在硬件建设上,营业场所按银行营业场所的标准来装修,超过了资金互助社的承受能力;在放贷上,规定单个社员贷款额不能超过股金总额的15%,前十位贷款大户贷款额不能超过股金总额的50%,由于资金互助社股金总额较小,因此按照这一比例,对社员的扶持力度就显得十分有限;在融资上,向银行金融机构融资政策还不配套。支农再贷款,目前央行还没具体政策。政策性银行(农发行)还没有将资金互助社作为贷款支持主体,无法取得政策性银行的批发贷款或转贷款。商业银行没有上级机构或监管机构相关融资规定办法,而无法操作实施;在运作模式上,最困惑的是“封闭运行”,极大限制了资金互助社的规模,在这一政策框架下,资金互助社难以做大做强。因此,上级党委、政府及监管机构应尽快出台更切合资金互助社特点的相关政策。
建议二:建立交流机制。目前,浙江省已成立了7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各有特色。相互之间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非常必要,但目前还缺少有效的交流平台。建议有关部门牵头,把全省7家农村资金互助社组织起来,成立相应的行业协会或研究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交流活动,也通过这一平台,向党委、政府进言。
(作者:刘金平 作者单位:浙江省平湖市供销合作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