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监: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明星农村资金互助社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明星农村资金互助社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
江津银监复〔2016〕5号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明星农村资金互助社:
你社《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明星农村资金互助社关于增资扩股的请示》(渝明星互助社〔2016〕0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社增资扩股方案,本次募集股份200万股。
二、你社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增资扩股事宜。
三、你社在增资扩股中,变更持有股本总额5%以上、10%以下单一社员的,在经你社审查社员资格后,要按规定程序报我分局审查核准其社员资格。变更持有股本总额1%以上、5%以下的单一社员的,要向我分局报告。
四、你社应加强对入股资金的审查工作,在全部入股资金到位并经中介机构验资后,向我分局提出注册资本变更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变更注册资本。
此复。
2016年5月20日 |